事情發生了:今晚,當我的家人等我回家吃飯時,三位老人(穿著便服)突然敲門說他們想檢查身份證。開門后,他們有意識地走進我們的房子。他們的家人說他們想核實自己的身份,然后檢查他們。他們看起來很不高興。他們說他們正在處理緊急情況,希望我們合作。然后他們的家人要求他們先退出門外,他們說我們不應該妨礙執法,否則他們有權抓住我們。最后,他們打電話給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不知道警察進來了(我們住的大樓有門禁,我們必須在門口刷卡,門口有門衛)。后來,管理辦公室派人到門口,并說我們應該合作。我們態度強硬,要求核實我們的身份,對方不愿意給我們證件。那么我對這件事有幾個問題:1.偵查民警(派出所電話核實的身份)上門時,如何判斷是否是真正的警察?2.調查警察進入有門禁的住宅樓,管理辦公室應該知道嗎?3.調查警察以案件緊急、秘密處理為由,讓我們合作,不妨礙公務,不出示身份證明如何處理?4.在這類事件中,我們要求無法確認身份的便衣退出門外是否合理?在秘密處理案件的情況下,普通人只能順從,否則會妨礙執法?5.管理辦公室在無法核實對方身份時,要求居民配合,是否存在不作為?6.如果所謂便衣真的是秘密辦案,案件緊急,我們需要核實對方的身份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我的一點理解來回答。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察嚴格、端莊。
不要記得犯了什么執法證書,警察證書),無論如何,你必須選擇一個。如果什么都沒有,警察是非法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可以拒絕警察執法!所以有第三種方法來驗證身份,打110驗證,具體我不太清楚,但建議110解釋原因,只是說驗證警察身份可能有問題。
一句話,后果很嚴重,除非你能證明是假警察。
我建議一開始表示會配合工作,然后要求出示人民警察證件。如果他不愿意出示,他會暫時拒絕(注意是暫時的),然后打110核實。如果對方在此期間有任何要求,盡量先配合。最后,如果真的做不到(警察態度強硬,想抓住你),最好軟化。他們走后反手舉報,打110或12389舉報違紀違法。
我不能解決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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