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連初中畢業證本加月數:大連學籍。
遼寧?。?/p>
自2010年起,遼寧省提高了對單一戶籍考生(含非直系親屬)的戶籍和學籍年度要求。
1.單一戶籍考生(含非直系親屬戶籍)參加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遼寧省年度戶籍要求為自報名之日起一年以上,高中階段戶籍為三年;當年從報名之日起,遼寧省戶籍兩年以上,高中戶籍三年;年份。
三年內有遼寧省戶籍的往屆畢業生,還須持有遼寧中學畢業證。
現役軍人子女和有特殊情況的考生,報名參加遼寧省普通高考,戶籍和學籍未達到規定時限的,須經市招生辦審核,報省招生辦批準。
大連2:
關于發布《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交〔77〕號
各區、市、縣教育局,開發區教育衛生局,各局所屬高中:
055-79000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6月20日
主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大連市教育局辦學于2008年6月28日,
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根據《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普通高中(包括獨立高中、完全高中、綜合高中和民辦高中,下同)學籍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和民辦高中的學籍管理;高中教育管理實行宏觀管理。
第三條在本市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的入學、轉學、休學、復學、退學、晉級、復讀、獎懲、結業、畢業、非本地生等,按規定辦理。這些措施。
第二章入學
第四條普通高中學生必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生統一入學考試。根據升學意愿和考試成績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按照學校的相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校。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下同)須持相關證明到招生學校辦理延期入學手續。未辦理入學注冊或延期入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入學手續。記錄。
第五條開學一個月后,學校對新生進行考核。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建立學籍;復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不予注冊。
對于已取得學籍的學生,其他學校不得注冊建立學籍。
第六條學校應當為新生準備《班級名單》,并填寫《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生證》。學生注冊卡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核驗,一般在當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七條學校必須嚴格控制班級規模。班級人數一般不應超過56人。特殊情況需要擴大班級規模的,應當報行政丁
手續為:高中在教育行政部門有轉學證明(區、市、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戶口本、中考檔案(需提供入學證明)、學生檔案(學生登記卡、學生登記表、考試成績證明),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到相應學校轉學。
外省市省屬重點高中學生轉學到其他學校報考本市省屬重點(示范)高中的,原則上安排在相應的重點(示范)高中就讀。根據學生戶口所在地,分配到普通高中。
因父母工作調動等特殊原因,從本市普通高中轉到外省市的學生,必須轉到原學校就讀。
學校不得無故拒絕正常轉學學生,不得接收未辦理正常轉學手續的學生。
第十條不同類型的普通高中不得轉學。普通高中學生不得轉入重點高中,綜合高中和民辦高中不得轉入公辦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不得轉入普通高中。
第十一條原則上本市四區學校和區、市、縣學校不得轉學。因特殊原因確需調動的,須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民辦高中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學的,學生和家長可以在民辦高中申請轉學。
第十二條從國外轉回的中國學生,由市教育局審核其國外高中錄取手續、留學期間成績和轉學手續后,安排到相應學校就讀。
外國學生轉入普通高中,按有關規定安排學習。
第十三條研究生和受處分學生,除非調回外省市,否則不予調走。
第四章非本市戶籍學生
第十四條戶籍不在本市,父母在本市工作或者投資,在戶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注冊入學的學生,可以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研究
流程如下:持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資的證明、暫住證、戶口本、學生證到相關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由學生戶籍所在地原普通高中出具的注冊手續。正常的學校管理。
第十五條取得本市四區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得在其他區、市、縣學校就讀???。因特殊原因,確需學習易學的,必須持有父母工作調動等相關證明。學校審核通過后,填寫《遼寧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一式兩份),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報。認可。在易校就讀的學生將保留原學校學籍。學習期滿后,學校提供相關學習成績,回原學校繼續學習。
第五章休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須持有區、縣級(市、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體檢證明休息期必須在三個月以上),同時提交住院病歷、化驗單、就醫住院收據、保險公司理賠單據等證明材料,并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須班主任和教務處主任簽字蓋章),經學校審核后寄送學校。休學證明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研究生第二學期不辦理休學手續。如果因spe需要申請暫停
第二十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愿退學,由學校報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予以退學。同時,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不出具證明:
經學校多次聯系家長,幫助無效,學校已連續六周或一學期八周以上缺課;
與父母取得聯系但不復學或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
在未經注冊的學校就讀一學年以上,未辦理續讀手續的;
父母已經提交了出國留學的書面申請。
第七章升學和留級
第二十一條普通高中學生修完規定課程,學業成績和各科思想品德達到升學要求的,將按時升學。
第二十二條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得留級。因特殊原因需要復讀一個年級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報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復讀一個年級,但必須嚴格限制復讀一個年級的學生人數。受控。高中和重點高中不實行復讀制。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高中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獎勵。獎項分為優秀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和個人獎三個類別。
德、智、體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可評為學校、區、市、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證書。
學生在思想品德、學習、文化體育活動和社會實踐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蛘呓逃姓块T可以給予個人獎勵,并頒發相應的證書。
校級以上獎勵要記入學生檔案和學校檔案。
第二十四條對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和社會公德的學生,應當了解情況,分析原因,教育為主,幫助其改正錯誤。對少數屢教不改者,學校將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等處分。視情況而定。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處分,須經校委會討論通過,并報校長批準。被勞動教養、輕微拘留、依法判處刑罰的學生,或者觸犯法律,經勞動教養不改正的,開除學籍。被開除學籍的學生,除經校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外,一律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取消學籍。所有紀律處分必須在通知前通知家長和學生。
第二十五條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觀察處分的學生,應當積極幫助教育,不得歧視。能夠深刻認識錯誤,通過教育改正行為的,予以撤銷。撤銷警告、嚴重警告、記過一般應在三個月后。撤銷和拘留一般應在半年后進行。
學生提出書面注銷申請,班主任提出意見,按原處分批準的權限辦理注銷備案手續。受處分的原因和撤銷處分的時間應在學生證和學生檔案中記錄。
第九章畢業與結業
第二十六條學生學業期滿后進入普通高中學習,思想品德合格,各科成績符合省、市畢業資格條件的,給予《大連市普通高中學生就讀易學批準表》分。如在學習期結束前申請休學或不符合畢業要求,可送畢業證本書。055-79000由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市教育行政部門編號,學校填寫并發放。失落的低谷
第三十條本《遼寧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適用于大連市所有普通高中(含獨立高中、完全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執行時間為2019年9月至2019年1月1日。
本《遼寧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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