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課程開設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包括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課,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分。湖南省教育廳近日制定下發了《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下稱《方案》),將從2020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從課程設置要求到課程實施與評價,《方案》做出了詳細的指導,并要求各學校要圍繞具有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具有科學文化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具有自主發展能力和溝通合作能力等,培養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開設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分
《方案》對學制、課時、學分進行了設定。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等)11周。每周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其中,必修、選擇性必修為國家課程,選修為校本課程。在科目設置上,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勞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課程。
值得一提的是,綜合實踐活動共8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勞動共6學分,其中志愿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其余4學分內容與通用技術的選擇性必修內容以及校本課程內容統籌。選修課程可以在各學期適當分散安排,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從高一年級開始安排。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范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學校實際和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多樣化需求,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學科課程標準的建議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開發設置,學生自主選擇修習。
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并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
加強學生發展指導,有序實施選課走班
在課程實施與評價方面,《方案》要求學校應建立選課指導制度,幫助學生形成個性化的課程修習方案,引導家長正確對待和幫助學生選課。
科學安排每學年授課科目,特別是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并開科目數量。不得要求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前確定選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荚?,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有序推進選課走班,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學生不同發展需要。
建立完善學分認定和管理制度。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省教育廳修訂《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完善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規范綜合素質評價。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學校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實施細則。學校應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作為綜合素質檔案的重要內容。
規范考試評價要求。校內評價或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均應以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相關教學文件為依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必修課程要求為準,考試成績合格是畢業的重要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綜合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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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日報
|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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