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具有不少于1項中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或不少于2個小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水運工程監理業績,3個。企業具有不少于2個大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1.企業具有不少于5項中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
交通運輸部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12號)
2022年3月30日,第八次部務會議通過了《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條例》,現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
部長李小鵬
2022年4月3日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章?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秩序,確保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取得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從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活動,應當取得相應的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并在業務范圍內開展監理業務。
第四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監督管理。
第二章?資格等級分類、業務范圍和申請條件
第五條?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和機電專項。
第六條?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經營范圍分為:
(一)甲級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一、二、三類公路工程監理業務;
(二)乙級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二、三類公路工程監理業務;
(三)機電專項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各類公路機電工程的監理業務。
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經營范圍分為:
(一)甲級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大、中、小型水運工程監理業務;
(二)乙級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中小型水運工程監理業務;
(三)機電專項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各類水運機電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七條?申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具備第八條至第十三條規定的相應資質。
作為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當事人的申請人,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無責任,或者受到有關行政處罰但已履行。
第八條?申請公路工程甲級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人員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建設經驗,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5年以上公路工程建設經驗,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經驗,具有公路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擁有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30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10人,經濟學家、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3人。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數不少于70%。
(二)業績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企業二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5項,其中橋梁、隧道工程監理業績不超過2項。在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10人具有2項一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3名具有一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具有一類及不少于二類公路工程監理業績。
3.企業具有不少于2項一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
(四)企業信譽良好。公路建設市場有兩個以上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最近兩個評價水平不低于B,一個不低于A;只有一個評價結果,評價水平不低于B,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無評價結果的,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
第九條?申請公路工程乙級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建設經驗和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8年以上公路工程建設經驗、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經驗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少于10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3人,經濟學家、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數不少于70%。
1.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不少于4人具有2項公路工程監理業績,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具有不少于1項二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或不少于2項三級公路工程監理業績。
(四)企業信譽良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公路建設市場,最近兩個評價水平不低于B;只有一個評價結果,評價水平不低于B,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無評價結果的,在申請前一年內或企業成立至申請前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
第十條?申請公路工程機電專項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0年以上公路機電工程建設經驗,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5年以上公路機電工程建設經驗,公路機電工程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經驗,具有機電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少于12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10人,經濟學家、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數不少于70%。
1.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6人具有公路機電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3人具有公路機電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居民監理工程師經驗。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公路機電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2項。
第十一條?申請水運工程甲級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0年以上水運工程建設經驗,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5年以上水運工程建設經驗,具有大型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經驗,具有水運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擁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少于25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10人,經濟學家、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數不少于70%。
1.企業水運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5項。在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9人具有大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3人具有大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經驗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具有1項大中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2項。
3.企業監理業績不少于2項大型水運工程。
(四)企業信譽良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水運建設市場,最近兩個評價水平不低于B,一個不低于A;只有一個評價結果,評價水平不低于B,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無評價結果的,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
第十二條?申請水運工程乙級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負責人中不少于一人具有5年以上水運工程建設經驗和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中不少于一人具有8年以上水運工程建設經驗、水運工程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經驗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1.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4人具有水運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2人具有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經驗,不少于1人具有中型以上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經驗。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具有不少于1項中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或不少于2項小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
(四)企業信譽良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水運建設市場,最近兩個評價水平不低于B;只有一個評價結果,評價水平不低于B,申請前一年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無評價結果的,在申請前一年內或企業成立至申請前未發現嚴重不良行為。
第十三條?申請水運工程機電專項監理企業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0年以上水運機電工程建設經驗,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人具有15年以上水運機電工程建設經驗,具有水運機電工程監理業績總監理工程師經驗,具有機電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企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少于12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10人,經濟學家、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數不少于70%。
1.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6人具有水運機電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3人具有水運機電工程監理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經驗。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2.水運機電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2項。
第三章?申請與許可
第十四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公路工程甲級和機電專項監理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
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公路工程乙級監理企業資質、水運工程甲級、乙級、機電專項監理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
第十五條?申請人申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下列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應當向第十四條規定的許可機關提交:
(一)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四)企業、人員績效清單;
(五)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清單。
申請人應通過國家公路、水運管理系統在線申請,將前款規定的材料或信息輸入系統,并對提交的材料或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國家公路、水運管理制度應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許可機關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執行許可工作。允許的,應當頒發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紙質證書
和電子證書。
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在全國通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許可機關政許可決定的過程中,許可機關可以聘請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向社會公布。
許可期內不計算專家評審時間,但應當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專家評審時間不得超過30天。
第十八條?許可機關應當建立資格審查專家數據庫,做好專家數據庫的維護、使用和監督管理。
許可機關聘請的評審專家應當從其建立的資格審查專家數據庫中選擇,并符合回避要求。因回避等原因難以滿足資格審查專家數據庫需求的,許可機關可以從其他資格審查專家數據庫中確定審查專家。
參與評估的專家應當履行公平評估和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十九條?許可機關作出的許可決定,應當向社會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第二十條?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計劃繼續從事監理業務的,應當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60天向許可機關申請延期。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許可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企業資格證書的條件,決定是否允許延期。符合資格條件的,許可機關批準資格證書持續五年。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監理企業在領取新的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許可機關。
第二十三條公路工程乙級監理企業資質、水運工程乙級監理企業資質、水運工程機電專項監理企業資質實行通知承諾制度。申請人可以獨立選擇是否采用通知承諾制度。
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資格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許可機關應當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不能承諾的,按照本章規定的一般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許可機關作出許可決定通知承諾的,應當及時組織檢查申請人的承諾履行情況。
許可機關發現申請人違反承諾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承諾資格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撤銷資格許可。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對監督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動態檢查,原則上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通過信息手段加強監督,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交通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配合。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取得資質許可的監理企業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許可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布整改要求、整改結果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企業應當及時將紙質證書交回許可機關,許可機關應當一起注銷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并向社會公開:
(一)未按規定期限申請延續或者延續申請未經批準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依法撤銷、撤銷資質許可證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注銷資格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監理企業遺失資格證書,應當在公共媒體和許可機關指定的網站上申請補充程序。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變更監理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一般事項的,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許可機關申請簽注變更。
合并、分立、重組、重組監理企業需要繼承原資向許可機關申請重大變更。許可機關受理申請后,應當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原資格。符合原資格條件的,可以繼承原資格證書,但不得超過注明的有效期;不符合原資格條件的,應當重新提交資格申請。不再繼承原資格證書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的,由交通主管部門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申請人在資格申請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交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紙質證書由許可機關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制作,電子證書的制作、使用和管理按照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2018年5月17日,《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條例》和2019年11月28日發布的《關于修訂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同時廢止決定。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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