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福建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將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高校對考生的排名規則是: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即文化成績,包括政策護理成績,下同)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音樂(音樂專業)、藝術(產品設計專業)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表演(表演專業)按專業分由高到低排序。
2015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畢業證書是多少?
本科三批獨立于福州大學,福州大學陽光學院
至誠學院是三批還是二批?
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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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具體了解一下吧
福州大學志誠學院網站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有幾本書
二本。
福州大學志成學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楊橋西路50號。是經教育部批準,于2003年7月由福州大學舉辦的高等學校。
學科專業覆蓋福建省領先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已發展成為科學、工程、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貫徹福建省鼓勵增加工程專業的精神,截至2021年,學院工程專業比例居全省獨立學院之首。
2020年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報考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相關招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學院概況第一章
福州大學志成學院(國家標準代碼:)經教育部批準,2003年7月由國家雙一流建設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國防科技產業局聯合建設大學-福州大學舉辦,并按新機制、新模式運行。獨立學院實施全日制本科教育。學院擁有16個教學單位和44個本科專業,涵蓋福建省領先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它已發展成為一所以科學、工程、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學院擁有16個教學單位和44個本科專業,涵蓋福建省領先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它已發展成為一所以科學、工程、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
第二條辦學地址:楊橋西路50號(福州大學宜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中心鼓樓區。
第三條學歷和學位: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福州大學志誠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福州大學志誠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研究和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第五條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新生招生和日常招生。
學院成立招生監督工作組,全程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學院還接受福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在招生過程中,學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報告調查處罰等六開放,招生工作接受各行各業的監督,招生期間,報告、投訴電話為:0591-
第三章招生專業、批次和計劃
第七條2020年學院實際招生省份、專業、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招生指標。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招生指標。2020年,我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同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瀏覽具體招生計劃、專業介紹、歷年錄取情況等信息。
第九條在錄取過程中,各專業人數不平衡的,學院招生辦將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適當調整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
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
第四章錄取原則
學院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備案規則和報考我校的學生情況確定備案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學院認可并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普通錄取規則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的考生中,按照第一專業志愿者優先,第二至第六專業志愿者平行的原則錄取。在考生報告的專業志愿者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整者,根據檔案分數從高到低調到缺乏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整者,退出檔案。對于成績相同的考生,理工科考生按數學、綜合、語文、英語單科順序排序,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文史考生按語文、綜合、數學、英語單科順序排序,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
浙江省學院專業學校實行平行專業志愿招生,專業選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江蘇考生選科要求符合CC及以上等級,在錄取過程中,進檔考生按照先分后等級的原則進行排名(投檔成績相同時,等級優先順序依次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條藝術錄取規則
1.2020年,福建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將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高校對考生的排名規則是: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即文化成績,包括政策護理成績,下同)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音樂(音樂專業)、藝術(產品設計專業)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表演(表演專業)按專業分由高到低排序。音樂與藝術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音樂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2.5×70%;
藝術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統一考試成績×2.5×60%;
以上音樂、藝術綜合分或表演類專業分相同時,依次按專業分、文化分、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成績排序。
2、為福建省外招生,學院認可?。ㄗ灾螀^、直轄市)藝術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按照?。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規則錄取。部分省份未明確錄取規則或者高校制定錄取規則的,按照文化成績和相應專業類別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達到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藝術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選擇最佳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中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排序,從高到低選擇最佳錄取。
第十五條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外,
其他專業沒有外語考試語言要求,但只有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五條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外,
其他專業沒有外語考試語言要求,但只有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申請外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統一外語口語考試,并通過以上(含合格)。
考生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教學部)〔2010〕2號文件)文件是基本依據。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根據錄取的相關要求對其健康狀況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條例》取消錄取資格。
第五章收費標準
根據閩價費〔2013〕168號、閩價費〔2013〕242號、閩價費〔2015〕223號、閩價費〔2016〕184號及閩價費〔2017〕218號文件規定,2020年學院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
(1)漢語言文學、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工藝設備與控制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日語、英語等。每生元/學年;
(2)物流管理、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安全工程、環境工程、網絡與新媒體等專業,每生元/學年;
(3)金融工程,每生元/學年;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計算機科技、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業設計等專業
(5)建筑學專業,每生元/學年;
(6)產品設計專業,每生元/學年;
(7)音樂、表演等專業,每生元/學年。
2、住宿費
2020年學院新生統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備空調,按閩價費用計算〔2015〕住宿費按每學生1200元/學年(準公寓)或1350元/學年(公寓)收取。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以福建省物價局最終發布的文件為準。
第十八條退款方式: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關于規范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辦理退款。
第六章獎勵和助學政策
第十九條新生獎學金政策
學院設立2020級優秀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
1.高考成績(即文化分,下同)在省內普通科技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綜合改革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的,獎勵20萬元,免收四年學費。
2.高考成績排名全省普通科技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綜合改革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獎勵10萬元,免收四年學費。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劃分的,高考成績超過考生所在省份本批劃線15分(含下同)B及以上)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的,獎勵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過考生所在省份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獎勵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2)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批次不分一、二(三)(即只有本科批)。高考成績超過考生所在省本科線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獎勵人民幣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過考生所在省本科線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3)浙江省所有高考成績超過錄取第一段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獎勵5萬元,四年學費減半;高考成績超過錄取第一段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并被錄取,獎勵2萬元,四年學費減半。
4.在福建省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科排名第一的考生獎勵5萬元;文史排名第2-3,理工科排名第2-4,音樂、藝術、表演排名第1(按我校錄取規則排名);文史排名第4-6,理工科排名第5-10,音樂、藝術、表演排名第2。獎勵1萬元。
5.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獎勵。
第二十條學生獎勵政策
學院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在學業成績、創新、創業、藝術、體育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國家級具體如下:
1.國家獎勵
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人數,每學生每學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人數,每學生每學年5000元。
2、院級獎勵
優秀學術獎;學生文化科技創新獎;研究生入學考試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共青團成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名優秀學生;十大學生;優秀畢業生。
第二十一條助學政策
1.國家助學金
學院每年分配專項資金,支持國家設立的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負擔。助學標準:2800元/學年,4500元/學年。
2.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學院配合實施考生來源信用學生貸款,解決學校學費和住宿問題。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當憑有效證件和經辦銀行要求的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聯合審核后,符合貸款條件的將及時發放貸款。具體申請辦法請當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標準:每學生最高8000元/學年。
3.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國家資助
對申請義務兵役、直接招收士官的大學生和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學生貸款補償,對退休后返校、退休后重新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貼。資助標準:每學生8000元/學年。
4、勤工助學
學院為學校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學生可以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法律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5、綠色通道
學院設立了綠色通道。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院將根據學生的家庭情況采取不同的補貼方式。
6.臨時困難補貼
學院設立臨時困難補貼,幫助學生在學習期間因家庭突發事故而暫時經濟困難。補貼標準:500元-2000元不等。
學院設立畢業生就業補貼,補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全日制注冊家庭經濟困難、低收入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考公、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
8.寒假返鄉車費補貼
學院設立了寒假返鄉車費補貼
第二十二條我校人員在招生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寫志愿者的參考,不作為學校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于福州大學志誠學院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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