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決定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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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違法建設限期拆除通知書)
文章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自實施以來對城鄉規劃有重要意義。文章強調了“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明確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都需要申請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否則將被視為違法建筑,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罰款、限期拆除或沒收等處理方式。文章還詳細描述了關于違法建筑的處罰規定,包括罰款標準、撤除和沒收的程序等。同時,強調了對違法建筑的處理需遵循法定程序,國土資源局無權直接強制拆除違章建筑,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請求法院強制實行。對于處理違章建筑,需要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和執行主體。違反規定的政府行為將視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