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曾某用其位于贛州市寧都縣梅江鎮的《房屋所有權證》“抵押”給廖某,向其借款18萬元。公安部門在廖某及贛州銀行分別扣押了兩份相同證號的《房屋所有權證》。鑒于被告人曾某有坦白情節,能當庭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對其予以從輕處罰,遂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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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生活中常常要用到不同的“證”, 身份證、護照、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駕駛證…… 不同的證用途大不一樣,有的時候急用,手上沒有證,臨時
請人辦一本?
在墻上的“辦證”廣告大家經??梢钥吹?,話說真的辦一本會怎么樣?來自贛州寧都的曾先生竟 以身試法 。
2008年7月 ,曾某用其位于贛州市寧都縣梅江鎮的《 房屋所有權證 》“抵押”給廖某,向其借款18萬元。
2010年6月份左右 ,曾某為了向銀行申請貸款,以需要復印證件為由從廖某處將真房產證取走,后在廣州市花錢辦理了一份虛假房產證還給廖某。
2019年9月26日 ,曾某被公安部門抓獲。公安部門在廖某及贛州銀行分別扣押了 兩份相同證號的《房屋所有權證》 。
經鑒定,從廖某處扣押的《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寧都縣房產管理局”和“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局房屋所有權發證專用章”的兩枚印章 均為假印章 。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曾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 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應予依法懲處。
鑒于被告人曾某有坦白情節,能當庭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對其予以從輕處罰,遂以 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
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說法
把房產證“押”在別人手里那可不叫抵押 。真正的抵押是要去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否則,收取房產證的一方并不享有法律上的抵押權。
當然,即便是房產證在自己手里,這本證畢竟還是 國家機關證件 ,千萬不能請人隨便再“搞一本”去忽悠債權人。
網上各種“證”只是為了博你一笑,但凡涉及各類法律效力的證件,務必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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