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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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用,作為證人需要什么信息?
摘要:
《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書面起訴可口頭起訴并由法院記錄。證人需是自然人,知道案情者有作證義務。證人因故不能出庭的,可通過書面證言等技術作證。起訴需提交起訴書并注明相關事項。答辯狀需注明原告信息、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證據和來源。訴訟費用包括受理費、律師費、保證金、鑒定費等,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申請減免。敗訴方需承擔證人必要費用和誤工損失。 -
從事法律需要什么條件(打官司,最基本的起訴,應該具備什么條件)
訴狀質量決定官司勝敗,需滿足四個條件:一是起訴人需與案件有直接利益關系;二是被告信息要明確;三是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要具體;四是案件屬于法院受理民事訴訟和管轄范圍。建議咨詢律師,確保滿足起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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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會吊銷畢業證嗎(南寧組織實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告)
關于南寧市組織實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公告,該公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及要求,包括報名資格、禁止報名情形以及報名參加考試的流程和要求。
二、客觀題考試的具體安排,包括報名方式、時間、所需材料、考試內容與科目、考試時間與方式、準考證打印等。
三、主觀題考試的報名與安排,包括報名與交費、考區考點設置、考試內容與科目、考試時間與方式、準考證打印等。
四、資格審核授予的具體事宜。
五、其他相關事宜,包括現場報名、軍人報考、成績核查、考試大綱、疫情防控等規定。
最后提供了服務方式,包括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